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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 社團經費補助申請暨核銷規定📣

2018-08-02• 最新消息

1⃣ 依據「社團經費補助核定辦法暨核定要點」(附件一)辦理。
2⃣申請補助經費事項:
     🔸社團基本經費:每學期補助500元供執行例行會議使用。
     🔸專案活動與對外比賽補助:社團因專案活動(含特別專案與帶動中小學)或參加對外比賽,得持完整企畫書申請部分經費補助。有意申請者請詳填經費申請文件(附件二、三)於
107.9.7(週五)16:30前,逕送相關資料及電子檔案給課指組所屬輔導老師初審,上述申請案每一社團以不超過6項為原則,唯醒新社、高聯總會因屬性特殊,每增1附屬團體,申請活動數得增加3項,為維公正立場,逾時恕不受理。
3⃣核銷規定:
     🔸本校預算採「學年制」,107學年度第1學期經費補助之活動舉辦時間,為107年8月1日至108年1月31日止,凡不符者均視為自動撤銷。
     🔸由於本案對於各申請案僅提供部分補助,因此
獲補助者需於107年11月30日16:30前完成核銷;活動辦理在107年12月~108年1月間者,亦需配合以上請款核銷作業規定,申請者事前務必審慎規劃,務實評估可行性。
     🔸獲補助者若因故無法執行需及時提出書面報告,且經核定後始得撤銷補助,凡經核定補助未執行或合法撤銷者,將納入社團評鑑扣分,請社團負責人費心督管。
4⃣結案規定:
     🔸獲補助之社團請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持活動成果評估表、活動照片黏貼表、活動收支結算表、合格單據黏貼單及請款單、單據報銷清單,逕向各所屬課指組輔導老師請款核銷。
     🔸補助核定前已辦理者,以公告日為「兩週內」的起算日。
     🔸獲補助之活動未交成果報告者,將被列入違規紀錄而影響社團評鑑成績及下學期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