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個人賽如期辦理,團體賽暫停辦理
2020-02-19• 最新消息
一、 依據本部109年2月10日「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再評估及因應策略會議」決議辦理。
二、 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引起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評估目前疫情發展,及考量學生參賽權益,為避免人數過度密集、互動密切,易於發生相互感染情形,「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個人賽如期辦理,團體賽暫停辦理」,並將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之疫情發展,審慎規劃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三、 另依「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9點規定:「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契約無法履行者,業者應即無息返還旅客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費用。」本案屬不可抗力及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請協助轉知貴(屬、校)參賽團體,並協助出具「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及「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報名證明,以向旅宿業者或運輸業者辦理退費相關事宜。
四、 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音樂)02-7736-6223及(舞蹈)02-7736-6227,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音樂)02-2311-0574轉122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舞蹈)02-7734-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