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服務資訊公告

本校學生組織於上班期間借用場地優惠方案

2017-06-13• 最新消息

說明:
一、為鼓勵本校學生課外自主學習及參與社會公益,特設此優惠方案,請受文者公告周知。
二、本校學生組織以服務學習或公益為目的所舉辦活動,經指導老師或課外活動指導組(詳見附件一)其中之一簽核同意,向總務處借用場地,則場地維護費及保證金,優惠免繳。設備使用費及清潔費,優惠為「輔仁大學總務處業管場地使用管理要點」訂定前之價格。
三、為免活動性質認定爭議:(一)學生組織為自籌經費之營利活動屬本優惠方案之服務學習性活動之一種。(二)非前述自籌經費之一般性活動皆屬本優惠方案之公益性活動。(三)若有其他情形,學生組織經課外活動指導組簽核同意後,亦適用本優惠方案。
四、「輔仁大學總務處業管場地使用管理要點」訂定後至本優惠方案實施前已繳之費用,其活動符合本優惠方案者,得檢附相關證明(非於學校行事曆公告之上班時間8:00-16:30借用,不予退費),予以退費。
 附件一
1.  學生組織於上班期間借用場地優惠方案,經下列各類指導老師其中之一或課外活動指導組簽核同意,場地維護費及設備使用費,全部優惠免繳。
2.  若有其他情形,學生組織經課外活動指導組簽核同意後,亦適用本優惠方案。

各級學生組織 學生組織於上班期間借用場地優惠方案之指導老師
獲得其中之一簽核同意即可
院系所 指導老師 宿服中心/
宿舍輔導員
課外活動指導組
院代會/系學會
(系隊/系社團、所社團、院社團)
------ 概括受理本業務
校級社團/友會 ------ ------
宿舍自治會 ------ ------
校隊 ------ ------
學生會(含各分權或獨立機關)/部代會 ------ ------
其他情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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