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申請】111年「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12/15截止)
2021-11-01• 最新消息
一、 實施原則:
(一)由各大專校院社團透過學校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之長期合作計 畫,每學期宜規劃 4 次以上活動(含 4 次,一年為 8 次以上,至少有 1 次為戶外活動)為原則。
(二)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如有辦理短期營隊活動或校外 參觀活動之必要,宜由雙方學校自籌經費辦理。
二、補助原則:
(一)每計畫除由本部參酌活動次數及計畫內容部分補助活動經費,補助額度最高以3萬元為限外,學校亦應編列經費,配合辦理。
(二)基於鼓勵各校參與並提升社團性質之多元性,每校申請最多以15項合作計畫、單一社團最多以5 項合作計畫為限;倘單校申請超過15項合作計畫者,申請補助經費不得高於45萬元。。如有特殊情形超過者,請於企劃書內敘明兼顧活動質量之規劃,並摘錄於報部公文中。
(三)為配合本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劃及推動大專與中小學生本土語言發展,建請本計畫之活動設計與執行,融入美感教育或本土語言教育,本部優先核予補助。
(四) 活動經費預算,應以活動實際需要詳列各項經費支出明細表,酌予部分補助項目如下:交通費(不含油資,應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核實報支)、消耗性教材費(課內所需獎品請列入消耗性教材內)、保險費(公務人員不得列支)、膳費(午、晚餐每餐80 元,每人每日上限250 元;活動第1 日不提供早餐且該日上限200 元)、雜支等所需費用。器材、服裝等購置費用、鐘點費暨行政管理費,一律不予補助。
(五) 經費之請撥、支用與結報,請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活動期程:活動辦理時間111年3月1日-12月31日止。
四、申請資料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16:30截止。
(二)申請文件:附件電子檔(1-2申請計畫彙總表&1-4計畫申請表)
(三)繳交方式:
1.將附件電子檔交給各輔導助教。
2.信件主旨:某社-111年帶動中小學申請書
五、課指組承辦人:王思涵,電話(02)2905-2275,有問題可來電或親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