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
2025-12-26• 最新消息
主旨:函送本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5451號函文暨學校學生安全宣導工作需要辦理。
二、為維護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單位能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三、學生於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校園安全聯繫電話請求協助。於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校安中心即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遇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必須於2小時內透過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實施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學校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輪勤。◎學校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2905-2885、0905-29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