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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07學年度學生音樂/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2018-09-10

📍一、 依據「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07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音樂比賽專屬網站:http://mus.ssps.ntpc.edu.tw/music/sub_01.asp
📍三、 比賽相關規定請逕行參閱計畫內容,本(107)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重要時程如下:
    (一)網路報名時間:107年9月18日(星期二)至9月27日(星期四)24時止。
    (二)領隊會議時間:107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三和國中音樂廳舉行。
    (三)團體組比賽時間:107年11月12日(星期一)至11月23日(星期五);個人組比賽時間:107年11月26日(星期一)至12月1日(星期六),賽程排定後另行公告。
📍 四、 旨揭學生音樂比賽重要事項提醒:
    (一)補充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依教育部104年8月10日臺教師(一)字第1040104233號函釋,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予學生身分證明者,得參與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初賽及決賽。
    (二)行進管樂組隊規定增加人數上限為150人;評計方式修訂為整體效果(佔40%)、音樂(佔40%)、視覺(佔20%)。
    (三)室內樂合奏增加聲部不符其原作品樂器編制時之扣分規定,三個聲部以上(含三個聲部)不符其原作品樂器編制時,則不予計分。
    (四)特殊對象依全國賽要點增加其他海外地區(如: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馬來西亞檳吉臺灣學校、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印尼泗水臺灣學校)之學生。
📍五、 本(107)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重要時程如下:
    (一)網路報名時間:107年9月18日(星期二)至9月27日(星期四)24時止。
    (二)領隊會議時間:107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三和國中音樂廳舉行。
    (三)比賽時間:107年11月21日(星期三)至11月23日(星期五),賽程排定後另行公告。
📍六、 旨揭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重要事項提醒:
    (一)比賽項目將福佬語系修改為閩南語系。
    (二)規定演唱時間總長不得超過10分鐘。
    (三)補充規定「如自願參加市賽但比賽結果未獲得全國賽代表權之資格者,不得再參加該類組之全國賽」。
    (四)增加規定其他海外臺灣學校(如: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馬來西亞檳吉臺灣學校,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得逕行參加全國賽。
    (五)配合全國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規定,獲得全國賽同類組特優者,得逕行參加全國賽,新增附件「均獲得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同類組特優資料表」。
📍七、 報名時請審慎輸入各項資料,並請參賽者之指導老師務必協助確認自選曲曲目、劇名、樂章、作曲者、作品編號等相關資料填報是否正確。
📍 八、 凡參加旨揭比賽活動(含比賽當日與領隊會議)之評審、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及各校參賽人員(含指揮、伴奏)、指導老師、承辦業務人員,一律給予公假排代(惟比賽當日另有領取鐘點費或指導費者,允公假但課務須自理)。
📍九、 如有參加市賽獲獎並代表參加全國賽,除指導老師得另依「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敘獎並得與本市市賽重複敘獎外,行政人員及領隊人員僅得擇優敘獎,請俟全國賽成績公告後再統一辦理敘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