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資訊
2017-11-13
一、 依據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http://web.arte.gov.tw/music/)開放時間自106年11月20日9時起至同年12月25日17時止,書面報名應於106年12月25日前寄(送)達本館(以郵戳為憑),俾利彙提「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辦理。
三、 團體項目書面報名表請寄(送)至「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藝術教育組,並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個人項目書面報名表統一由縣市政府審核報名資格,並由縣市政府於期限內將書面報名表寄(送)達本館,爰請注意縣市端收件截止時間。
四、 凡取得決賽代表權,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本館),視同棄權,請各參賽者、參賽學校及各縣市政府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
五、 另,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實施要點辦理。
六、 若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洽本館承辦人員,電話(02)23110574,團體組分機118、126;個人組分機11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