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服務資訊公告

函告106學年度申請成立學生新社團事宜,請公告週知。

2017-02-09• 最新消息

     
  一、 依據本校「學生社團輔導辦法」第四條辦理(附件一)。
  二、 欲申請者請發起人備齊以下文件(格式如附件二)。:
     (一)申請表
     (二)20人以上連署名單。
     (三)組織章程。
     (四)社團簡介。
     (五)個資同意書。
     (六)其他有助於證明社團營運能力之資料。
  三、 說明二資料部份,可參考「附件四-成立社團考核表」及「附件五-社團評鑑評分標準表」等資料撰寫。
  四、 送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3月30日止,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00至下午4:30)逕送至課外活動指導組(舊育成中心,法籃前),為維公正立場逾時恕不予受理。
  五、 本申請案分書面審核及簡報審核二階段:
     (一)書面審核:由課外組蒐集相關書面資料後,交由社團事務委員會之委員審核,過半數委員同意後,方可進入第二階段口頭報告。
     (二)簡報審核:由通過書面審核者推派2名本校在學學生代表攜帶學生證進行簡報,簡報審核時間預定於106年4月26日社團事務委員會中舉行,實際簡報時間將視委員書面審查結果而定。
     (三)上述二階段審查結果,皆以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通知申請人。
  六、 為避免重覆申請性質相近社團,請參考「社團一覽表」(附件三)。
  七、 學生社團辦公室及活動空間有限,有意申請者,請務實思考社團營運模式,無需社團辦公室者仍得享有檔案與資料存放之基本設施且使用公共空間與器材之權益並無不同;欲申請成立之新社團請務必確認後詳填申請表單,並勾選相關選項。
  八、 本文各項附件請上課外活動指導組網頁「最新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