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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申請】114年「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12/09截止)

2024-10-11• 最新消息

一、 實施原則:
(一)由各大專校院社團透過學校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之長期合作計 畫,每學期宜規劃 4 次以上活動(含 4 次,一年為 8 次以上,至少有 1 次為戶外活動為原則。
(二)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如有辦理短期營隊活動或校外參觀活動之必要,應由雙方學校自籌經費辦理。

二、補助原則:
(一)每計畫除由本部參酌活動次數及計畫內容部分補助活動經費,補助額度最高以3萬3,000元為限外,學校亦應編列經費,配合辦理。
(二)
基於鼓勵各校參與並提升社團性質之多元性,每校申請最多以15項合作計畫、單一社團最多以5 項合作計畫為限;倘單校申請超過15項合作計畫者,申請補助經費不得高於49萬5,000元
。如有特殊情形超過者,請於企劃書內敘明兼顧活動質量之規劃,並摘錄於報部公文中。
(三)活動經費預算,應以活動實際需要詳列各項經費支出明細表,酌予部分補助項目 如下:交通費(不含油資 應依國內出差旅費報 支 要點規定核實報支 )、消耗性教材費課內所需獎品請列入消耗性教材內)、保險費(公務人員不得列支)、膳費(午、晚餐每餐120元,每人每日上限340元;活動第1日不提供早餐且該日上限280元)、 雜支等所需費用。器材、服裝等 購置費用、鐘點費暨行政管理費, 一律不予補助 。
(四) 經費之請撥、支用與結報,請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活動期程:活動辦理時間114年3月1日-12月31日止。

四、申請資料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2月9日(星期一)16:30截止
(二)申請文件:附件電子檔
(1-2申請計畫彙總表&1-4計畫申請表)
(三)繳交方式:
 1.將附件電子檔交給各輔導助教。
 2.信件主旨:OOO社-114年帶動中小學申請書


五、課指組承辦人:陳佳業,電話(02)2905-3004,有問題可來電或親洽。